根据《药品包装用材料、容器管理办法(暂行)(局令第21号)》中药品包装用材料分类如下:
Ⅰ类药包材:指直接接触药品且直接使用的药品包装用材料、容器,包括:药用丁基橡胶瓶塞、药用PTP铝箔、药用PVC硬片、药用塑料复合硬片(复合袋)、塑料输液袋、药用塑料瓶、软膏管、气雾剂喷雾阀门、抗生素铝塑组合盖等。
Ⅱ类药包材:指直接接触药品,但便于清洗,在实际使用过程中,经清洗后需要并可以消毒灭菌的药品包装用材料、容器。包括:药用玻璃管、玻璃输液瓶、安剖瓶、玻璃模制抗生素瓶/口服液瓶、玻璃管制抗生素瓶/口服液瓶、玻璃(黄料、白料)药瓶、胶塞、气雾剂罐、陶瓷药瓶、中药丸塑料球壳等。
Ⅲ类药包材:指Ⅰ、Ⅱ类以外其它可能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药品包装用材料、容器,包括:抗生素瓶铝(合金铝)盖、输液瓶(合金铝)、铝塑组合盖、口服液瓶(合金铝)、铝塑组合盖等。